各有关单位:
关于我校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推荐时间
申报者请登录“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以下称“申报推荐平台”),网址 进行注册,注意工作单位请申报者填写自己所在例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大庆校区申报者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校本部申报者请统一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注册成功请联系自己所在单位负责的科管老师,将自己的账号开通。
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24日10:00至5月19日16:00,请各申报项目于5月12日16:00前完成系统填写,以便留出审核时间。
二、 申报推荐说明
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设置5个奖种,分别为: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和华夏青年医学科技奖。科学技术奖为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卫生事业管理奖、医学科普奖为成果奖,不分等级。国际合作促进奖、青年医学科技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
请按照《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单位、本学科领域、最优秀的项目,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三、申报推荐渠道及方式
本年度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高等院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医疗、预防、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预防、科研机构;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企业等单位。中国医促会所属各分会可以参与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单位、本学科领域、本地区最优秀的项目,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二)专家推荐
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3名以上专家(含3人)可联合推荐1项所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的项目,联合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内推荐。责任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1项。
四、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一)申报推荐项目(人)必须符合《华夏医学科技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0年12月31日之前)
2. 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及卫生事业管理奖的项目必须完成且应用2年以上。
3. 申报推荐医学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版发行且已满2年以上的作品。
4. 申报推荐青年医学科技奖的人选,应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 1978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工作,其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
5. 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用于申报本年度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往获得过或已申报本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以往获得过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
6. 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推荐(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7. 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并进入评审程序后,主动提出撤出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关内容申报推荐。
8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二)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前提交公示材料,2023年5月23日(星期一)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
五、尊龙凯时平台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家亮
电子 邮箱:cjlcjl2002@163.com
联系 电话:86669470
科研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