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科优先发展和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科发展生态, 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内科学及下设三级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医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二、招聘学科及医院 1.内科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2.传染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 3.呼吸系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二临床医学院); 4.内分泌与代谢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5.肾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6.消化系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7.血液病学学科带头人(哈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 三、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2.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学识,学术造诣较深,有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科团队协同攻关; 5.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在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并提交《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及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明、学术兼职证书或证明以及学术成果),请于2020年10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件主题为“姓名 应聘学科”。 五、招聘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聘任管理 学科带头人实行学校、医院两级管理,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自行解聘。由于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提前解聘。 七、工作联系 联系人:吴思平 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电子邮箱: 附件: |